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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百二十章 大小姐她只想混吃等死 20 (4 / 6)

作者:不忧不惧 最后更新:2025/7/30 12:08:30
        3、煽动群众阻碍依法执行职务、履行职责的,可以增加基准刑的20%以下。

        第一百二十章大小姐她只想混吃等死20

        4、因执行公务行为不规范而导致妨害公务犯罪的,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%以下。

        (十二)聚众斗殴罪

        1、构成聚众斗殴罪的,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:

        (1)犯罪情节一般的,可以在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;

        (2)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:聚众斗殴3次的;聚众斗殴人数多,规模大,社会影响恶劣的;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,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;持械聚众斗殴的。

        2、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,可以根据聚众斗殴人数、次数、手段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,确定基准刑。

        3、组织未成年人聚众斗殴的,可以增加基准刑的20%以下。

        (十三)寻衅滋事罪

        1、构成寻衅滋事罪的,可以在三个月拘役至一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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