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个建议,就是对西班牙现有的大区,市,村镇的行政区划进行改革,改为欧洲国家比较常用的省市镇或者州市镇的形式。
这样的改革有利于中央集权,提高内阁政府对于各地区的影响力,便于管控各地区政府的政策。
在现有的大区体制之下,一些大区的法律可以和内阁政府的法律背道而驰。
就比如之前的加泰罗尼亚大区,曾经有过关于加泰罗尼亚境内只能使用加泰罗尼亚语的法令,这明显太过离谱。
将现有的行政区划改革为类似州市镇的行政区划之后,能够降低州级别行政区划的立法权力,避免内阁政府制定的法令和各地政府的法令互相冲突。
各地拥有一定的立法权这很合理,但这样的立法权一定要建立在尊重并且维护国家法律的前提下。
虽然上议院的意见只有这两点,但这两点意见下议院不敢有任何忽视。
几天之后,卡洛亲自下达命令,召开议会扩大会议,由上下议院所有议员表决有关于行政区划改革的事情。
此时因为行政区划改革的方案已经被通过的原因,卡洛再站出来召开相应的会议就没有任何问题了。
议会也需要更大规模的会议来确定有关改革的范围以及力度,这么一场扩大会议也得到了所有人的重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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