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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十五章 商侯 (4 / 6)

作者:席挥毫 最后更新:2025/8/5 14:46:30
        第六十五章商侯

        相应的,就必须从律法上剥夺商人的某些政治权利,形成全社会,乃至全天下贬低鄙视“末业”的环境。

        比如,从事商业者,遇到战争,属于首先被征发的对象,到后来征发人数越来越多,连曾经做过商人或者父辈做过商人的也要优先征发。

        而因从事商业致贫者,可以任意收为官奴,这便是“七科谪”,那个谪拆开,正是“言商”之意。

        在战国末年,韩非子甚至直接把“商工之民”归为国家“蠹虫”之一,认为不彻底消除他们,国家必然破亡。

        韩之亡不提。

        大汉立国之初,中原百姓经历了漫长的战乱,急需恢复民力,故高祖时期仍然承袭重农抑商之政,对商贾征收更重的租税,禁止商人穿着锦绣、出入乘车。

        孝惠帝和吕后时期,朝廷对商人的各项律令就松了一些,不过仍禁止商贾家庭入仕为官吏。

        孝文帝、孝景帝,乃至当今陛下,就更松了,如桑弘羊、东郭咸阳、孔仅之流,要么伪造身籍,要么不加掩饰,就这样登堂入室了。

        论其本质,商贾的存在与王朝兴盛自有联系,哪怕在政治上长期贬损,也改变不了“今法律贱商人,商人已富贵矣,尊农夫,农夫已贫贱矣”的现实。

        商人富矣便窥视朝政的事,历史已然给出了答案,管仲灭鲁梁、田氏代齐、吕不韦窃秦……但是,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的优势,至少在眼下,有几个人,有一批人,能一言而决整个商道的命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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