默认冷灰
24号文字
方正启体

第七百三十四章 可有我效力的地方 (4 / 12)

作者:郁雨竹 最后更新:2025/7/30 4:45:06
        不过,还好,至少留住了性命,尤其在对比了被押解回京的福建布政司使宋彰之后。

        蔡晟没被押解,他被当场免职,赶回家去了。

        吴师爷决定参加今年的恩科,也在打包行李。

        新县令没到,旧县令就要离开,玉山县现在是县尉和主簿当家做主。

        俩人祖辈都是玉山县人,跟在明仁手下几年,如今蔡晟一走,他们立刻就恢复明仁在的时候的规章制度,一切照旧例来办。

        玉山县县务逐渐恢复正轨。

        百姓不用他们管,在几次赈灾粮下放之后,他们已经整顿好田地,虽然每天吃不饱,却饿不死,生活也恢复了正轨。

        潘筠托人到县衙里办路引,县尉只是扫了一眼名单,确定这些人是要去泉州,并可能要出海,便爽快的给他们办了。

        他感激潘筠,也相信潘筠,这些前叛军只要不在大明境内惹事,随他们去。

        与其把这些刺头放在玉山县,还不如送去倭国。

        内容未完,下一页继续阅读
(←快捷键) <<上一章 举报纠错 回目录 回封面 下一章>> (快捷键→)

大家都在看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