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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31章 东西对峙 (2 / 29)

作者:北城二千 最后更新:2025/7/29 18:53:16
        唐代的乡村基层管理,主要采用“乡—里—村—坊”多级体系,以“乡里制”为核心,辅以“村坊制”,形成严密的户籍和赋役控制网络。

        乡是这个制度中最高单位,京畿之地数量较多,每县辖五到十个乡不等,每个乡约有五百到一千户不等。

        在过去,乡里设乡长,但并非正式官职,多由地方豪族担任,负责统计户籍、监督里正执行赋税、徭役。

        汉军到来后,乡设乡长、巡检两个流外官员,每年领俸禄十五贯、布二匹,或折色为二十石粮食。

        乡长负责治理,巡检负责治安。

        由于刘继隆废除徭役、奴隶等制度,因此百姓干活都需要发放工钱或粮食,尽管数量不多,但总比自带粮食做徭役要好。

        正因如此,乡长治下有两个白直协助统计户籍、田亩,赋税,以及动员百姓修葺官道和发放工粮。

        巡检麾下只有每年征募的二十个民夫,这二十个民夫需要参与训练,每月由社仓发二斗月粮。

        乡的下辖单位是里,每个乡辖五里,每个里约有一百户。

        由于基本盘变大了,类似陇右时期那种每个乡村都有白直的局面便难以维持了。

        正因如此,汉军治下“里”的里长,由乡长、巡检监督,由各村百姓从里内选拔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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