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这个公田租借,律法中有什么详细的条款吗?”
李商隐询问三人,而长乐县令解释道:“租借为官契年限为期,最短三年,最长十年。”
“此外,都护府有权对公田进行二次乃至多次重新分配。”
闻言,李商隐眉头皱得更深了。
他能理解刘继隆制定这些是为了避免土地兼并,但在他看来,刘继隆这套律法完全是走在了世家及豪强、庶族的对立面。
世家豪强及庶族之所以强大,除了做生意和为官以外,最重要的就是兼并田地。
公田不允许买卖,这就断了他们的根,就凭私田那点数量,完全满足不了他们的胃口。
尽管公田可以租借,但都护府可以二次分配公田,这无疑让各家豪族更受不了了。
如果只是定期续官契,那他们还能用租借的方式来兼并土地,只是需要长期支付百姓租子罢了。
这租子的多少,说到底还不是他们说了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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