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第二条,公田以户籍在册人口进行分配,禁止买卖公田,但允许租借,田税由公田主家进行缴纳。”
“第三条,公田分配的数量以人口为标准,男女老幼平均分配。”
“第四条,土地分配的区域标准是以“县团”为单位分配。”
“县衙与民团组织开垦,然后开始分配,先解决民团制度下的百姓土地问题,再解决县衙新入的官吏土地分配问题。”
“第五条,山林归都护府所有,但都护府需要划定部份山林为柴山,而柴山归百姓共用,柴山每年需要更换,以免山林遭到不可再生的破坏。”
“第七条,土地税的征收为20%,也就是五税一”
“如遇天灾,或其他特殊情形时,民团及县衙需要共同向都护府请表,由都护府遣派官员核察,属实则蠲免同年的土地税。”
“第八条,官兵及官吏、工匠正常分配土地,额外分配职田,职田按照《陇右·官田律》进行分配。”
长乐县令说完,旁边的县丞又补充道:“这八条是主要针对土地分配、纳税、开垦的律法。”
面对二人的解释,李商隐的眉头紧皱,一直没有舒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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