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服?
我号召全港臭骂你!
如果再狠一点,搞个反垄断,把电灯公司拆了,气死李老板。
宇宙尽头,就是立法议员啊!
再加上支持率,来支撑立法议员做事,那就简直无敌了!
不管立法能不能通过,只要提议了,就必须在《香港宪报》上刊登,以便公众知悉、议论。
再用支持率配合,掀起舆论。
想搞谁就搞谁。
就连一直找不到机会去啃的琍家,也能利用这个搞一搞。
……
内容未完,下一页继续阅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