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介膏粱子弟,竟会体贴百姓处境,何等迷幻。
范成明:“末将回城找殷相公,殷相公说朝廷法度是这么规定的。末将读书少,不知道律法如何,劝说无法,只能写信求助段二。”
吴杲:“律法如何?”
轮到刑部脑袋发麻了,因为这涉及到大吴的律法漏洞,没有专门的邪教罪。
人人都知道弥勒教有造反前科,妥妥的邪教,但彼时不曾起事。
石任作为同去陈仓的刑部官员,当事人之一,出列答道:“弥勒大乘教教义为煽动民众的异端邪说,适用于造妖书妖言罪。”
“诸造妖书及妖言者,绞。传用以惑众者,亦如之。若私有妖书,隐藏不送官者,杖一百,徒三年。”
换言之,只诛首恶,不牵连家属。
皇帝不认识小官,但其他人知道呀,合着这位也跳反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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