摊主转身准备烙馍。
洪承畴招呼起跟来的随从,嘴里说道:“记得上一次吃烙馍,还是进京赶考的路上,现在回想起来,那个味道还是挺令人怀念的。”
“抚台要是喜欢吃烙馍,可以回驿馆,驿馆里也有会做烙馍的厨子,这里脏兮兮的,不如驿馆做出来的烙馍干净。”随从嫌弃的看了看脏兮兮的桌面。
大街上来来往往川流不息,除了行人还有牲口,踩踏的满街的灰尘。
一些人家也会直接把脏水泼到门外的大街上,时间一长难免会有一些怪味出现。
稍微体面一些的人家,都不愿意在街头吃路边的摊子,认为在这样的地方吃东西有失体面。
洪承畴是什么人,随从一开口,他就知道对方是在嫌弃在这种地方吃东西。
“吃烙馍,只有在这样的地方吃才最有味道。”他笑着解释了一句。
以前他或许也不会在这种街边吃小摊子上的吃食,随着在虎字旗做事时间久了,对于一些事情也不再那么看重了。
据他所知,连刘恒这位虎字旗领袖有时都会在路边的摊子上吃东西,自此之后,他也隔三差五在济南府的街头上吃一顿街边上的小吃。
初时或许还有些不适,时间一久也就此关了,毕竟他小时候家中也不是什么大户人家出身,那时候想要经常吃街边的小食都做不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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