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给钱私自出海的,逮住了就是募捐额度的若干倍罚款。
基本上是看人下菜,钱财越多罚款额度就越高,最少也是十倍起步。
海商给不起的,那就找幕后的股东追缴。
玩法和明末的郑氏海盗有些类似,区别在于这是官方性质。
对拒绝缴纳的商贾,清算也不是在海上动手,而是陆军直接过去堵门。
哪怕各家在海上有不小的力量,面对直接从源头解决问题的对手,也只能暂时压制住怒火。
“山东世家案”的含金量,正在不断攀升。
可以捣鼓山东世家案,就可以策划福建世家案,两广世家案。
越是家大业大,就越不敢冒险。
“自愿募捐”固然肉疼,可是和叛军的血腥屠戮相比,那就完全不值得一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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