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军沿着浑江,缓缓朝南方走,走了一日,约行了四十里路。
晚上安营扎寨,马不解鞍,人不脱甲,刘招孙和家丁挤在一块睡。
忘了说一句,那个姜弘立带来的美姬,现在穿着身鸳鸯战袄,戴着个明盔,当做家丁跟在刘把总左右。
除了刘招孙,没人认得她是女儿身。
这位朝鲜美人,在亲眼目睹几场血战后,早就吓得魂飞魄散,生怕被刘把总抛弃,落在鞑子手中,对刘招孙,自然是言听计从。
刘招孙暂时没有金屋藏娇的念想,朝鲜美姬在大明京师市场反响不错,很受消费者好评,以后若将她当做礼物送给某位堂官或主事,投其所好,可比银子有用多了。
次日天明,大军又收拢了八九百溃兵,刘招孙下令砍了五十个人脑袋,起到杀鸡儆猴的作用。
“俺是马营的刘三儿,好多人在林子里迷路,吃的也不够,夜里黑瞎子还在吃人,有兄弟冻僵了就被熊吃了,咱命好,遇上了把总爷(刘招孙),把总爷真是活菩萨!”
刘招孙冷冷一笑。
“前日对阵,浙兵还在抵抗,你们几个就先溃逃了,拖下去,斩了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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