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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3 薛宝钗:真不怕他是个藏奸的? (4 / 7)

作者:二手电瓶 最后更新:2025/8/12 10:27:03
        “不错!”林锐没有绕圈子,“如今因为各种原因,丰字号在淮河以北的分号已经失控,但名义上还是薛家的产业,现在我手里有银子,你们有名义,不如做个交易如何?”

        “是京畿部分吧?”薛宝钗已经明白他的意思,俏脸却露出为难之色,“不瞒锐大哥,那边一共有二十家铺面,如今每年能收到的银子不足两万两,小妹完全谈不上任何控制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无妨。”林锐没当回事,“地契、房契、身契之类可都有?”

        “自然是有的!”薛宝钗立刻点头,“先父当初置办京畿地区产业的时候,安排的掌柜都是家生子,铺面和地产也都是买下的,为的是不牵扯当地的麻烦。”

        比如,看到挣钱就涨房租之类情况。

        “那就行。”林锐满意的点点头,“区区几个奴才而已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大周的律法很有意思,一方面禁止人口买卖,但对父母因为无力供养而卖孩子的做法予以默认,另一方面承认“自卖自身”,这就导致所有关于人贩子的罪名基本作废。

        比如拐子,比如香菱。

        2.3薛宝钗:真不怕他是个藏奸的?

        所以,主奴关系在民间的“优先级”非常高,主子基本可以对奴才的生死一言而决,虽然名义上说,主家打死奴才也属于犯罪行为,但同时将“刁奴欺主”类罪名等同于“十恶不赦”。

        薛家在京畿的所有铺面有地契、房契和身契,林锐只要随便派可靠的人手过去,拿着证据到官府,走一下“规矩”就能办,基本上直接拉到街上打死便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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