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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百三十五章 情况反常 (4 / 5)

作者:莲池月 最后更新:2025/7/29 20:04:43
        古副所长听了老妈说的这打头不着脑的话,当然不明白,就把老妈和刘副镇长迎进一间大房子里坐下来,仔细问,还有另一位气质儒雅的民警在茶几上摊开一沓材料纸执笔作记录。

        古副所长担心老妈表达不清楚,就让刘副镇长代她讲一遍,老妈不停地点头。有时刘副镇长表达得不是那回事,她就插言纠正。如刘副镇长猜想着讲,这4000元钱可能是那个后生伢给的,老妈立即否定,我没有看见那个后生给钱我,只是我迷糊了一阵,醒过来已经不见那个后生伢。

        说着,老妈脸上依然挂着惊疑之色,还从右边荷包里把那4000元钱的纸币掏出来给端坐在办公桌前的古副所长看,并表明态度,我这个人一生都不贪财、占便宜,不是我的钱,一分一文都不要。

        现在我既是来报案,又是来请求的,这4000元钱数额不小,我就不要了,交给派出所,只请求民警同志把那个塞钱给我的人查出来,问清楚,为什么要塞钱我?若没有正当理由,或者是发疯、发糊涂把钱塞进我衣荷包里,那么一定要把钱退给人家。

        老人家,您很明理。也是一个有觉悟的人。古副所长基本听清楚了,还是有疑惑,老妈干吗偏偏在人家给钱她的时候犯迷糊呢?这其中必有猫腻。只是问不出来,难道老妈没有说真话?她又有必要不说真话吗?不说真话又想图个什么?古副所长的脑子里冒出一连串问号,竟然把他自己都问得有点糊涂了。

        他静思片刻,又将问题简约化了:老人家,我问您,有没有人欠你的钱?

        没有人欠我的钱。老妈说过之后,又把话锋一转,不过,郡都县一家银行一个叫钱馥芳的职员欠我女儿的钱,正好是4000元钱。

        这4000元钱还是我女儿生前借给她的,她当时读大学没有钱,我女儿发善心借给她的,一直没有还,我女儿托梦叫我找她讨要,可我醒来专程去县城一家银行找到钱馥芳讨要,她却不认账,说要我拿出欠条。

        欠条没有,原来有,在女儿的衣荷包里,是被我不小心洗掉了。当时女儿还活着,把这件事告诉了钱馥芳,钱馥芳说不要欠条,认账,答应在出嫁期间把钱还给我女儿的。

        可是我女儿在她出嫁那天,不幸发生车祸死了,钱馥芳就不认账了,我找她也白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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