默认冷灰
24号文字
方正启体

第六百六十四章 挥刀砍狗 (2 / 5)

作者:莲池月 最后更新:2025/7/29 20:04:43
        施在田笑道,你的情况与富婆不同,我没法治,原因是你做了一件太不应该做的事,后悔都迟了。什么事,你知道吗?

        我不知道。我只知道我的脑壳痛得要命,像被削掉了天灵盖。脑癌患者可怜兮兮地说。

        那么我就告诉你。一年前,你是不是在一条港边把一尊石狮的半截头用锤子敲落到港里去了?施在田把脑癌患者做的错事稍微点明一下。

        脑癌患者一听大惊,连声说是。

        你还不知道,那尊石狮原来是一对,均雄峙于山神庙大门前,后来当地人在“破四旧”的政治风暴中,把其中一尊石狮移至水港边,打算用作石拱桥的建筑材料。可是拱桥未修成,那尊石狮也未搬回原处。不知你为什么要敲掉石狮的头,这样得罪了庙神,知道不知道?施在田讲到这里,又连连摆手说,你回去吧!这个病,我回天无力,没法治。

        “破四旧”嘛!我当时主要是图政治表现。未料得罪了庙神。脑癌患者说出原因来,连声叹息,完了、完了。

        你这是自作自受,只能听天由命了。施在田说过这话,就把脑癌患者及其护持他的家人送走。回家不久,脑癌患者就病死了。

        于是有人说,施在田不是包治百病的神医吗?为什么有的病,用他的办法能够治好,有的病,就治不好呢?譬如那个脑癌患者。

        这话传到施在田耳里,他就对传话的人说,我施某碰到两种人患病不会收治,就算勉强收治也治不好。一是害人性命者,即欠人血债者;二是毁坏寺庙及其法器者。这两种人,前一种国法难容,必判死刑;后一种国法可予追究,但事实上追究的少,就更不谈将当事者抓去蹲监或判死刑了。

        在阴界就不同,毁坏了宫观寺庙及其法器,就如同破坏了传经布道的道场,干预了讲经说法的护法,罪过极大,冥冥中自有神灵找你算账,当事者性命难保。

        内容未完,下一页继续阅读
(←快捷键) <<上一章 举报纠错 回目录 回封面 下一章>> (快捷键→)

大家都在看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