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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百一十一章 断我“粮道”? (8 / 15)

作者:空长青 最后更新:2025/11/16 2:22:27
        法律上,并不会因为某一方率先动手,就判定另一方属于正当防卫。

        因为你还有一个“逃跑”的避险方法,如果当事人一方没有使用,而是直接动手,那么很可能就会被认定为“互殴”!

        所以遇到人身侵害时,最好是能先“逃跑”,逃回塔下,表现出不想动手的避险举动。

        如果对方不依不饶还想冲塔,那这个时候你就可以来劲了!

        你看吧,不是我想战斗。

        是别人欺人太甚呐!

        这个时候你掉头反杀,那是一点刑事责任都不用负,这才是“正当防卫”的正确打开方式!

        当然了,这其中还有一些防卫是否过当等复杂判断。

        但是只要不弄出重大死伤,你基本就是立于不败之地了。

        在现在的法律框架下,打个架,打的赢的不一定是真的赢。

        打的赢,还不用赔,一点责任没有,还要让对方出点血,这才是真的赢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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