刑相陈群,修订律法、监察刑狱。
工相麋竺,统管冶铁、漕运、官营作坊。
礼相简雍,主外交、祭祀。
农相王脩,负责屯田、水利、赈灾。
商相甄尧,调控贸易、货币。
监相贾诩,监察百官,弹劾不法。
学相庞统,掌管太学、典籍修撰。
以上群相,原来官职不变,受内阁职位的,仍然可以兼领原来的朝官职位。
这主要还是因为内阁制刚刚推行,并不完善。
同时,不论是刘备还是李翊,都需要加强对其的掌控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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