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些妇人大多为司马氏家族的妻眷、子女,亦或者是女婢或仆人的妻眷。
之所以没有第一时间杀,主要有三个原因。
第一,女子她们本身没有太强的抵抗力,掀不起太大风浪来。
所以可以之后再杀。
第二,封建时代的军队毕竟是有局限性。
纪律严明如刘备的军队,能做到不侵扰百姓,已经堪为时代楷模了。
难道连战俘、钦犯都不许侵扰吗?
即便是刘备也不会去禁止这一点。
毕竟这个时代“军妓”都是合法的,甚至连汉朝官方都纳入了专门的法律条文之中。
第三,一般来讲,牵涉到大案子的犯人,一般会留下些活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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