从乡试开始,就要考断案,必须熟读大梁律法。
能落草为寇者,多是快活不下去的人。
这样的人又怎么能读书?
即便真是读书人家道中落,也可靠抄书、替人写诉状,亦或者替人写书信等来谋生,实在不必将脑袋拴在裤腰带上。
土匪过的是刀口舔血的日子,及时享乐才是他们的常态,最多也就知道哪些人不能抢,谁闲着没事去读律法?
就算愿意读,又有谁会教?
除非他们抓了一位精通律法的读书人,在他们的地盘教他们读书识字。
这种可能性不是没有,不过陈砚不信这群人是这种情况。
哪里的土匪不直接动手抢,还在这儿立着当人墙?
更何况,这路上其他人都不抢,独独就守着他们这辆牛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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