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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四章 斩泽 (4 / 5)

作者:席挥毫 最后更新:2025/7/27 14:21:30
        最大的两个变化是,汉初常有统辖三四郡甚至七郡的大国,到孝景帝后期,几乎所有诸侯国都只剩一郡,诸侯王连治国的权力都失去了,只能享有赋税收入,成了被供养的闲人,诸侯国内政事均由中央派遣官员接管。

        而主父偃故意在进言中,忽视了七十多年诸侯国的变化,是为了进一步削弱诸侯王,或者说,铲除所有诸侯王,完成集权。

        推恩令的具体逻辑,从表面来看,是雨露均沾,当诸侯王死去,其所有子女都该获得王位和王国土地。

        如此一来,诸侯王在活着的时候,就要拿出王国中的一部分县,作为食邑分给原本没有继嗣资格的儿子、弟弟。

        按照大汉律法,必须有侯爵才能享有食邑,这时,皇帝会额外开恩,批准他们成为“王子侯”。

        看似所有人都得到了好处,但在这表象之下,还存在一个严酷的事实,王子侯们取得的食邑,原属于各诸侯王国的县,而成为王子们的食邑后,就如同列侯封地一样,归并到附近直属朝廷的郡中了。

        如果将来王子侯们的爵位被褫夺或无嗣而终,食邑就归了朝廷,所以,在皆大欢喜的背后,是诸侯王国的地盘被朝廷以推恩的名义大肆掠夺。

        王子侯,究竟是王子,还是列侯,取决于哪个身份对朝廷更有利。

        而在推恩令前,那些没有继嗣资格的宗室子弟,大多进入了长安生活,也就是现在的宗室大臣。

        就比如刘辟强,其父刘富,是楚元王刘交的第四子,原被封为休侯,楚王刘戊叛乱时,刘富逃亡京师长安,受牵连被削除侯爵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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