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建元年间至今的十多年里,连续被罢官、夺爵、除国、甚至罚为城旦的太常卿达七人。
酇侯萧寿成,祭祀用的肉太瘦,罢官。
蓼侯孔臧,巡游高祖衣冠的天桥有损坏,罢官。
郸侯周仲居,未及时征收祭奠专用的钱币,罢官,罚为城旦。
睢陵侯张昌,没有及时祭祀,免官。
阳平侯杜相,擅自役使舞乐人,夺爵,除国。
第四十三章责众
广阿侯任越人,祭祀用酒发酸,夺爵,除国。
江邹侯靳石,离宫道路失修、通行困难,夺爵,除国。
当上了太常卿,基本就代表人死、爵没,国除的结局,这种“阴欲损侯国”的手段,哪怕高祖皇帝来了,都自愧不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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