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为,依律,县里这样的大案是要上报知府衙门,知府再上报布政司,双方审核无误后再上报刑部和大理寺。
即便他怀疑知府和布政司,那也要先向京城递交弹劾文书,让京城知道他有这个怀疑,知府和布政司都要上书分辨,打一番嘴仗后再继续。
哪有一上来就把桌子掀了,直接越过两级部门往京城递案宗的?
大明有县一千一百余,都这么干,知府和布政司还有什么用?
京城不得忙死?
李公子告诉潘筠:“不过,五日后,京城中便来了三司的人,邬县令被放了出来,此时正在县衙中养伤,我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得到他的消息。”
李公子最后才写道:“他托我将信交付于你……”
“嗨——”潘筠将信放在一旁,立刻去拆另一封,啰嗦大半天,有用的信息没几条。
邬县令的信就要简洁得多。
他告诉潘筠,京城那么快派下三司,是因为江南巡察御史替他上书,把他被压在角落里的折子捞了出来,直递陛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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