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因很简单,谁能证明这些武器就是他们的!
上面有他们的指纹啊!
有指纹!
那好,然后律师拿出了一份录像,上面是闪电侠制服一个罪犯的过程,在过程中,几乎一瞬间,那个罪犯就被胶带给绑起来了。
然后律师说,这就是闪电侠的速度。
那么我是不是可以合理怀疑,这是闪电侠栽赃我的当事人!因为他能做到。
有人说这不对啊,闪电侠怎么可能做这种事。
律师有话说了,那不是我的问题,而是警方的问题!
律师在法庭上提出合理猜测,要是有漏洞,那对不起。警方必须给出合理的解释,要不然,法庭就必须不受理。
这是没办法的。
美国属普通法法系,诉讼程序奉行当事人主义,法官一般充当消极的,中立的裁定者的角色。也就是遵循疑罪从无原则,当然,这里说的是法官的角色,陪审团就相对要自由的多,他们可以根据自己的想法来定罪,他觉得你有罪,你就有罪。可律师要做的就是在法官这一层面就拦住,不让不利的证据和证言流到陪审团的手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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