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些东西大多时候都会被破坏的一干二净!
最典型的例子,就是一次发生在洛杉矶的银行劫案。那是一个流窜团伙,多次作案,但从未被抓住。这一次他们刚刚准备打劫,结果被闪电侠遇到了,于是上去一通兵零乓朗一顿揍。
然后将他们交给警方。
警方抓住了他们,然后提告。
结果别人找了律师,帮他们打官司。
律师也是个牛人,直接打无罪,甚至反过来起诉检方和警方,要求赔偿。
原因很简单,你们怎么证明他们是打劫?
他们只是一群路过银行的无辜市民!
什么,你说武器上面有指纹?首先,在银行外面持有武器,虽然违法,但并不算抢银行,在他们还没进行抢银行这个动作之前,他们都是无辜的。
警方和检方只能以非法持有武器起诉他们,而不是以抢劫罪起诉。
另外,律师申请所有证物都不合法!要求当庭不能接受那些物证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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