所以,能从土地中获得多少,
那就意味着一个人的财富能有多少。
所以“争地”,就成为自蛮荒以来,先祖遗传给诸夏之民的“天性”。
周天子之时,为了巩固统治,在铜铁之器不足的情况下,促进生产,故而有“井田”之制。
但这样的制度,
总归是要随时代而改变、崩溃的。
鲁国“初税亩”、齐国“相地而衰征”,乃至于秦国的“废井田、开阡陌”,皆是如此。
可随着土地私有的程度越发普及和深入,新的问题也逐渐出现。
贵人占据的土地越来越多,
平民能够获得的土地越来越少。
而在“井田制”的残余影响下,贵人和平民都认为,这是很正常的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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