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告律师:“被告,在1991年11月13日凌晨一点,你说一下事情经过。”
卓志成:“那天晚上朱洁雯打电话给我,然后我去她家里,之后她把音响调得很大,几乎连两个人的对话都听不见,还跳舞跳得很疯狂,然后她问我30万搞定了没,我当时不敢跟她说真话。我说搞定了,朱洁雯于是抱住我,然后我们就Ml。”
原告律师:“朱洁雯的手腕和脚腕都有伤痕,是不是你绑住她来进行强制行为?”
原告律师:“我的确有这样做过,但只是很短时间,而且当时朱洁雯叫我这么做。我的确有这样做,但只是这段时间,而且当时是朱洁雯叫我这么做。”
这时候,原告律师传唤了一个证人。
被告的前女友王小姐。
原告律师:“我传召的这一位证人,是关于被告卓先生的前女友。王小姐,你是被告卓志成以前的女朋友,你们同居了两年。卓志成是不是有时喜欢用暴力?甚至玩强制游戏,是不是?”
王小姐:“不是,他一个极度正常的男人。”
原告律师顿时皱起眉头:“你不是曾经说过他有暴力倾向吗?”
王小姐解释道:“他喜欢看暴力片,例如看功夫片之类,他是一个非常体贴的男人,他是一个好情人,。”
内容未完,下一页继续阅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