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是禁止地主乱收租,乱加租,保障佃农的利益。
二是朝廷能用赎买的方式,慢慢将土地收归国有。
如果地主手中的田,都转成了由所谓的“租佃管理机构”在管,那就在实际上实现了田地国有。
相当于全国全部重新分配土地了。
这样做的好处,是在不伤筯不动骨的情况下,完成土地改革。
如果天下人全部租种的都是国家的土地,那就等于种地人只要上交国家的赋税即可。
至于如今国家发放给地主每年的地租所得,正好作为民间资本的启动资金。
让他们拿着这笔钱去办工厂,办企业,去前往海外开拓市场。
资本虽然是血淋淋的,从头到尾都透着罪恶。
但这也要看和谁比较。
和封建恶霸,农奴主相比,能让工人自由工作,自由跳槽,不限制人身自由,按时发放薪水的资本,简直都是大善人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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