杀当然是不能随便杀的。
毕竟,对方可是有朝廷官身的人。
但吓唬吓唬,甚至揍一顿,那还是可以的。
听闻在自己投靠小王爷之前,小王爷处理税务司官员与地方官府衙门的冲突时,好几次都令下面的人大打出手,暴揍地方官吏。
尤其是在听说税务司的人被他们欺侮后,更是非得欺侮回来不可。
可惜,纪纲前来投靠的时候,太孙殿下已经回朝,官府衙门的改制开始,税务司的处境随之改变,与地方官没有从前那般严重的冲突,双方也就再也没有打起来过。
纪纲也因此没有看到那一幕,只听从前便追随在熊孩子身边的人说过,令他向往不已,很想也体验一次。
毕竟,以前做“混混”的时候,看到官老爷就跟老鼠见了猫一样。
可不敢对官老爷们有半分不敬。
动手打官老爷这种事,那更是连做梦都不敢想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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