谢默双手赞成。
陈奇把改编权卖给飞美逊公司,暂且不涉及后续合作,只由他们自己搞剧本,剧本出来了,再行商谈。
这样一来,陈奇不用急,他们也不用急。
飞美逊等于花了3千块,买了一个故事创意,但是双方要签优先协议,如果确定要做《星际恐龙》,优先与陈奇合作。
“谢默先生,我们都想促成这个项目,我需要你提供一个实际数据,《星际恐龙》按50集算,我们合作的话,会得到多少资金支持?”
“我没法回答,《星际恐龙》的角色形象都没有设计,不同动画有不同的难度。”谢默明白他的意思。
“那按照希曼的标准计算?”
“……”
谢默想了想,道:“30多万美元吧!”
这个30多万美元,不是指《星际恐龙》成本,而是给中方的劳务报酬——主要是描线、上色这个环节的劳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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