唐诗艺和金辰等人说要考虑一下,估计还有别的想法。
刘美函则是挑了一些毛病,对合同条款不满。
我调查了一下情况,估计是她之前待的那个iMe女团的公司,出高价挖人了。”
在国内做选秀节目,合同问题一直是比较麻烦的。
如果你一开始就搞强制签合同,那么舆论就会很不利,还会让一些选手打退堂鼓。
这事芒果台的天娱就在超女上做过,最后闹得沸沸扬扬,不得不出来道歉。
如果不强制签合同,那么选手有了人气后,很可能不会签新人合同。
因为这个时候,一般都会出现竞争对手。
锋行传媒的新人合约是10年,虽然待遇还行,但各种限制条款很多,违约金也不低。
一旦签了,相当于要给公司打10年工,选手会犹豫很正常。
再加上竞争对手挖人,肯定能给出更好的条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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