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过是几个泥巴地刨食的。
告官,官不管。
管了,不管用。
为什么不管用呢?因为这位张家家主胞弟的确是给出了一剂药!
为什么喝了药还是病死了?因为喝药的百姓是庶民,血脉低贱,身躯肮脏,不配!
那一剂药是有效的,没瞧见张氏有个族人也出现了差不多的病症,一剂药下去发发热,隔天就活蹦乱跳了?所以说啊,责任在庶民自身而不在张氏家主的胞弟。
状告不成立!
更绝的是,张家家主胞弟反手将那名庶民告了,说他诬赖自己名誉,按律要截舌!
说白了就是割掉人家舌头。
可怜状告张家家主胞弟的妇人,她为了救染病丈夫去求药,赔上女儿被糟蹋——那女儿送回来高烧两日,下【体】蓄脓腥臭、流血不止,第三日咽气——结果,女儿走在丈夫前头,自己也受了截舌的酷刑。当然,如果妇人家中有钱粮可以抵刑罚。
只是她丈夫前脚刚咽气,丈夫兄弟后脚便带着族老过来,还以膝下儿郎年幼,怕妇人改嫁占了侄子家财为理由,强行占了几亩良田。妇人哪有多余钱粮去抵消截舌酷刑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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