做完这一切的周秉义,回宿舍换了身衣服,然后走出了校门,朝着叶晨和郑娟一家四口租住的房子走去,今天的事情他想跟自己弟弟好好的谈一谈。
当周秉义敲响房门的时候,郑娟来给他开的门,见到周秉义,郑娟开口问好:
“大哥啊,你怎么有空过来了?吃饭了没?”
周秉义笑了笑,然后对郑娟说道:
“甭麻烦,我吃过了,秉昆在家吗?”
只见郑娟点了点头,然后开口说道:
“在家呢,在屋里写东西呢。”
叶晨在来这个世界之前,就给自己安排好了一切,最难的无非就是前面这十几二十年,所以他才会给自己准备了一条捷径,那就是利用自己过目不忘的技能,提前翻阅了大量的在这个时代受欢迎的大部头的伤痕文学,为了当好文抄公,他也算是做足了准备工作。
被郑娟让进屋的周秉义,看到弟弟在书桌旁忙碌,阻止了郑娟叫停叶晨的行为,而是在一旁随便的拉了把椅子坐下,郑娟给周秉义泡好茶递了过来,周秉义一边喝着茶一边等待着正在忙碌的叶晨。
叶晨码字的速度还是很快的,毕竟只是把脑子里的文字,直接提取到纸张上面,不用太多的思考,虽说没有后世电脑码字快捷方便,但是也没耽误太多的时间,他给自己每天安排的任务是五千字,一部二三十万字的大部头,基本上两个月就能搞定了。
码字状态下的叶晨是专注的,大脑屏蔽了外界的一切,这种时候,郑娟都会安静的忙碌着自己手头的事情,不会让外界打扰到他,码完字的叶晨,把钢笔盖好帽,然后放进了笔筒,使劲的抻了个懒腰,这才发现微笑着坐在一旁的周秉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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