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也是不少作者的选择。
“八千多字,还行。”
字数不长不短,刚刚好。
郑容刚才忘了说这事,还担心云峰写成在微圈上连载的那种,十五万字左右的短篇呢。
他点了一支烟,开始看正文。
“开头就把杀人凶手写出来了吗?”
看了前面几百字,发现凶手已经被写出来了。
故事的名字上写有“绷带怪人”,而主人公一开始就在木吊桥上看到了一个“缠着绷带的黑衣人”,很明显,这就是凶手。
这样写不会让读者的期待感降低吗?
还是说,就是刻意这样去写的?
“有点意思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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