然而,在签约新人时,公司开出的条件会很苛刻,签约年限一般为五到十年,分成大多是“八二”,但有些公司是分阶段性的,艺人的分成会随着他们的知名度提高而有所上升。
对于新人苛刻条约,行业内的公司并不回避,一个公司对新人的投入远不止百万,但是人气或名气和歌曲销量不一定成正比,在两三年内根本辨别不出新人能带来的商业效益。
公司要把一个新人推成明星,这不是谁都能做到的,公司给他们提供一个平台,当然要有个制约,否则,把他们捧红了,人却走了,公司怎么办?
只有超级大牌的明星在分成比例上、签约年限上,可以得到优待,任何签约年限,任何分成都有可能,但解约赔偿上,永远不可能让步。
所以,湛蓝音乐集团给云峰的这份合约,是史无前例的,也是诚意满满的。
要是被爆到网上,定会被同行指责,破坏行业竞争。
云峰不心动是假的。
前世地球上就听过,大韩民国有不少艺人是因为受不了公司非人的压榨,才选择自杀的。
所以公司要选好,合约要看好。
虽然说天下乌鸦一般黑,但世事无绝对,总有那么一两只不那么黑的。
不过还有一个考量点,就是资源,一个公司对员工再好,但没有资源,或没有好资源,那又有什么用呢?用爱发电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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