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样的人,贫穷且自持,是有几分傲骨的。只是旁人看他,只看到他的贫穷,再加上他身上不可能带着十两银子的巨款,所以,便认定了这荷包不是他的。
就连捕快,搜到了荷包之后,都认定了,这荷包绝对不是书生的。
然而,小七却不这般认为。
尤其,是看到他的袖口之后。
从众人的议论中,小七得知,这个书生是长久住在这家客栈里的。周遭的人都对他十分熟稔,且善待于他。若是真的需要银钱,他大可以去找掌柜的赊账。
起了歹念,他也需在夜间行事,而不是在白日里,光天化日之下,折辱自己的名声,去做这不堪的勾当。
而且,与其与偷盗路人的财务,他不如去偷盗客栈的钱盒。客栈每日走的流水很大,一两银子根本瞧不出破绽,他为何非要去闹市里,找一个姑娘下手呢。
更何况,那姑娘看起来穿着一般,并不是有钱人的样子,他又是怎么知道,她的身上一定会带着荷包,还装着那么多银钱的呢。客栈里许多客商,他们都是有钱的人,昨晚趁着蝶香作案,可事半功倍,可他却选择了最容易被发现的方法。
一个读书人,就算想做坏事,也应该能做的天衣无缝。
所以,小七站在楼上的时候,就已经认定了,这书生根本就不是凶手了。
如今,将这荷包拿在手中细看,小七便更加肯定自己之前的看法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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