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些药物无论是在哪个国家研究开发的,也无论是前面的检测标准如何,只要能够达到第一期的临床实验标准,就可以在阿三进行人体临床实验。
说白了,就是阿三同意世界医药巨头在印度做“人体实验”。
换来的是阿三在医药行业特许默认的‘专利作废权’,即仿制药只要随便改变了一点制备步骤,就可以不用付专利费。
是好是坏,难以评价。
‘宽松’的人体实验规定导致了无数的普通百姓遭遇困难病痛折磨,甚至因此去世。
但相反,作为一个十几亿人口的超级大国,这种制度也为贫苦无比的阿三普通人带来了大量的仿制药,让更多的人免于生病后连药都吃不起的境地。
至于国内,一开始其实和阿三是差不多的。
不仅仅是阿三有‘特殊国家专利权’,国内其实在上个世纪也是有的。
但国内走了另一条与之完全相反的道路,建立起了更完善的医药制度。
徐晓的脑神经接口芯片和相关的技术,要想面世,就必须要通过国内的医药制度审核和人体临床实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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