但只要国会没有公开宣布,那么《沃尔夫条款》《竞争法》这些条例就真实存在。
无论是NASA宇航局,还是白屋科技政策办公室协调的联合科研活动,都无法正面和华国合作。
然而问题却是,现在已经不是华国是否会选择和他们合作了,而是他们需要主动放下身段去和这个对手合作。
月面生物圈工程无疑是踏入太空时代的一张门票,如果他们无法参与进去,毫无疑问在未来会极大的落后于华国,甚至是欧盟等国家。
这是他们难以接受的。
但要选择废除《沃尔夫条款》《竞争法》这些条例,而且还是在竞争对手的针对下,同样让他们难以接受。
尤其是自己主动移除这些条例,和在对手的针对下废除这些条例,可以说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。
前者可以说是为了国际共赢,甚至不要脸一点可以说是为了帮助华国发展航天技术而处理的。
但后者,一旦这个结果宣布,对于米国在国际上的声誉,乃至国民大众对于国家的自信,都是一个巨大无比的打击。
当然,对于NASA宇航局来说,反而是一件好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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