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你怎么处置的?”林锐接着问道。
“这等不知死的奴才,难不成还要留着吗?”薛宝琴恨恨的瞪着地上的账册,“可惜,小妹在津门没有什么衙门里的路子,虽说报官抄了他们,大部分好处却都被衙狗子吃了。”
林锐明白她的意思。
两家店铺是薛家的,有房契;人是薛家家奴,有身契。
按理说,有这两样东西在,想处置很难吗?
不好意思,真的很难。
薛家在北方没多少势力,薛宝琴能不出事,都要靠林锐交给他带在身边的亲兵保护,抄家根本做不到,那就只能报官解决,问题是这年月的官府,看到银子可比亲爹亲多了。
抄了,又等于没抄,因为好处全被他们吃了。
理由都是现成的,一个“赃物”就行,想要回来怕是得等下辈子才有希望,就这都得算人家“讲良心”,要不然再找个理由,把主家抓起来继续扒皮。
所以,封建时代的富商永远都不想和官府打交道。
“那也要抄!”林锐的态度却很坚决,“不是还剩下十八家没有处置吗?全都报官抄了,告诉当地官府,好处我们全不要,就是一定要灭了这些不知死的狗奴才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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