被威廉问到的霍克,是一名英伦在港城的后裔二代,父亲是港督府时期的司法高管,母亲做过英资银行的董事。
霍克是个法学天才,皇仁书院毕业后进入牛津法学院,二十五岁就拿到了英伦大律师的身份。
霍克信奉的名言是法律即商品,换句话说,如果不能套现的商品,那就是垃圾。
他在出庭时,最喜欢穿的衣服,袖口处绣着一句拉丁文,“利润高于一切”,这就是他的风格。
回到港城后,在霍克父亲退休前,他接收了他老子留下来的人脉,其中最重要的人脉,就是三名港城终身外籍法官。
这些年霍克打官司,不看对错,也不看是非,只看一件事,那就是给的律师费够不够!
只要律师费给的够,那不管是什么社团案子还是跨境走私,甚至军火走私、违禁品贩卖案,霍克都敢接。
除过每小时两万五千英镑的基础咨询费,霍克接手的案子,还有保底收费八百万港币,涉及境外资产转移的案子,他还要收取这笔钱15%的佣金。
虽然收费贵,但霍克接手的案子,胜率高达92%,这中间除过他的人脉,擅长动用各种人脉关系,知道打通哪些关系渠道有用之外,另外就是不择手段了。
他曾为港城某社团做辩护,知道关键问题是一个证人后,就动用各种手段,让那名证人当庭翻供,直接被失忆了,事后媒体得知,那名翻供的证人,老婆孩子被不明人士接去吃下午茶去了,这让那名证人能怎么办?
这只是霍克的手段之一罢了,其余偷盗证物、销毁或者更换关键证物等,对于他来说,都不过是手段罢了,甚至有必要的话,他还会暗示委托人,需要让哪些证人消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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