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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百一十六章 :推荐选举制 (8 / 9)

作者:疯艺炯龙 最后更新:2025/8/4 3:36:42
        真正比较关键的变动是第二条,也就是有关州政府选举流程的改革提议。

        在西班牙原有的宪法当中,大区区长由区议会选举,内阁政府和下议院是很难插上手的。

        虽然内阁政府和下议院对各大区政府和区长也有监督权,但在对方并不违背各大区法律的前提下,也很难罢免各大区的区长。

        大区改为州之后,这样的局面就已经得到了很好的缓解。

        西班牙内阁政府有权力直接罢免州长,这也是内阁政府加强对各州管控的最直接有效的办法。

        相较于内阁政府直接罢免州长的权力,议会的议员所提出的改革方案,主要聚焦于州长的选举上。

        原有的选举是由大区议会直接在议员中选举,这样难免会让一些政治生涯短暂的政客一跃成为区长这样的高官。

        议会正在投票的提议也是基于这方面提出的。该项提议并未改变州议会选举州长的流程,只不过对于所有州议会议员都能参选州长的条件进行了修改,改为了推荐选举制。

        什么意思呢?就是被推荐的人才有资格选举州长职位,其他的人不管是州议会的议员还是下议院的议员,都没有资格参选州长这一职位。

        如何才能被推荐呢?或者说哪些机构拥有推荐候选人的权力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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