其核心意义是在资本狂潮中为艺术家保留尊严的锚点,让他们可以在最大程度上决定自己作品的归属和状态。
事实上普罗旺斯这对项特权也做了一定的‘改良’。
70年代,某位陶艺艺术家在拍卖举行过程中,由于不满买家‘不懂釉料历史’,认为他们没有收藏自己作品的资格,现场取消了5位藏家的购买权。
为了在过程中不被不必要的麻烦所干扰,普罗旺斯艺术界规定这项特权的最后行使时间为拍卖会开始前的10分钟,并在规定时间让专人向艺术家最终确认一次。
如果艺术家不使用,待会无论卖给了谁,都不能再发表看法了。
突然得到了‘知名艺术家’的待遇,已经让佐伊和歌迪亚受宠若惊,而且买家越多,作品越有可能拍的高价,她们当然不会行使‘干预权’。
“好的,那你们可以进场了。”工作人员礼貌的把她们带入会场内。
拍卖会分上、下午场。
通常情况下,晨拍进行的是起售价小于1万法郎的艺术品。
而下午是‘黄金拍’,登场的全部是重点作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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