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叶小姐,我这里还有第二份协议。”
叶舟犹豫着把那份协议拿过来,一目三行看完了协议的内容。
协议里写得很清楚,农业经济社的股份,叶舟是替小刘总代持。
老刘总也没亏待叶舟,代持的费用,写得很清楚。
前面三年,给予叶舟固定金额的报酬。
后面,就按照盈利的百分之一。
老刘总还解释说:“前面三年以固定方式给叶小姐你结算,是因为我感觉前面三年赚的钱不会多,成本要持续投入。”
叶舟问:“刘先生,您其实可以让其他更可靠的人代持。”
老刘总就说:“但是其他人可没有您这样的人脉。刘煊说得很对,这个经济合作社要是搞起来,后面会源源不断地赚钱。
钱多了之后,惦记的人就多了。
现在感谢我往当地投钱的人,以后可能就会觉得我赚的钱都应该是他们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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