铁棠伫立原地不动,双眼紫光闪烁,来回上下打量,将每一张文书都看得一清二楚。
“人皇历七百九十一年,十月初九,勾震等三人伙同六位家仆在清水城内纵马游荡。
至城西南路强行将两位民女掠夺上马,驶至城外泉安山山脚处将其二人轮流侵犯。
同年十月二十,勾震被逮捕羁押,十一月初八无罪释放。
七百九十三年四月初六,勾震在枫驿客栈天字丁号房,强行侵犯了十五岁少女宋某。
同年六月初二,枫驿客栈天字丙号房,在房内还有其他的情况下,勾震不顾张某某反抗,当众侵犯了张某某。
三日过后,在同一个房内,又强行侵犯了张某好友何某,并威逼其明日带自己年仅十岁的幼妹前来,供自己淫乐。
何某不从,勾震指使家仆对何毒打威胁,剥掉其双手十指指甲,并让其用嘴咬住案台一角,再暴力踢踹,当场使其牙齿掉落十七颗,面目扭曲。
六月二十一,在南山庄.......”
铁棠只看了一小半,猛然大手一挥,将所有卷宗收起。
内容未完,下一页继续阅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