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大哥您去忙,不用管我。”
小官便道:“反正也没人会来,不碍事。”
那李可也只能是提起毛笔,沾了沾墨水后,便开始写了。
由于他不会写毛笔字,所以这字要尽可能地写得大一点,这样才不至于墨水全都聚成一坨。
在经过了数次尝试过后。
看得小官都眉头直皱,有点怀疑李可到底是否真的有读书过,写过字。
否则……
这写的字怎么跟三岁孩童似的?
直到耗费了不下七八张黄纸过后,李可这才终于是慢慢地找到了状态,熟悉了自己手中的毛笔,与此同时,也确定了他接下来要写的文章的主题。
为了能一眼夺人眼球,这题目一定要选好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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