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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03章 分家产 (4 / 7)

作者:柠檬炒辣椒 最后更新:2025/7/31 18:22:46
        依靠着万安集团多年来的稳步发展,自然积累了丰厚的财富,这是情理之中的事。

        对于林浩宁而言,虽然未能获得万安集团的控制权,但他所分得的财产,其价值亦不容小觑,足以证明林万安在分配时的公正与公平。

        别的不提,单论那栋位于深水埗的丰祥商业大厦,其市值就已高达三千多万港元,足见其价值不菲。

        第103章分家产

        这样的安排,显然是林万安作为父亲深思熟虑的结果。

        当然了,作为万安集团的继承人,林浩然自然拥有诸多优势。

        对于父亲将集团10%的股份分配给大哥林浩宁的决定,林浩然并未表示异议。。

        毕竟,虽然林浩宁失去了掌舵权,可这位家族成员,更是嫡长子,拿点股份还是应该的。

        更何况,林浩然掌握49.9%的股份,林浩宁也无法威胁到他的控股权了,林浩宁最多就只能成为董事会上一名有名无权的董事。

        而且,父亲还将从哈利尔·森图里昂那里买下的靑洲英坭公司股票,都给了林浩然,也算是考虑得很周到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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