赵怀安左手撑在餐桌上,扶着额头,封存在记忆深处的影像,至今历历在目。
这第一个故事,叫“偷心的女贼”。
我跟颖欣认识,是在十多年前,那时候他们家是最后一批下乡的知青,我跟她做过三年的初中同桌。
那时候,我家因为父亲开洗衣粉厂失败,欠了亲戚朋友很多钱。
他为了还账,代理了周围十个村的会计,所有的账目都是用算盘打出来的,经常通宵通宵的熬夜,终于,在我上初二那年,得了脑溢血,突然就走了,我永远记得他临死前躺在家里厨房的单人床上,从兜里掏了五十块钱出来,那是我的学费。
我妈把这五十块钱缝在衣服里面的口袋,结果,因为那天太阳很大,我把衣服脱了,放在抽屉里。
结果吃完午饭回来,钱丢了。
我当时告诉老师,结果刚好就那么合适,另外一个女生也把学费丢了。
老师当时分析了两种可能,一种是钱真的丢了,另外一种是贼喊捉贼。
因为我家里的情况在镇子上都传开了,所以,班上所有同学都觉得是我偷了那个女生的钱。
无论我怎么去解释,都没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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