胡念忠没心情吃饭,他目前借鸡生蛋赚了一笔小钱。
现在鸡的主人催自己干活了,于是现在面临了一个选择。
把鸡还回去然后不干事,还是收下鸡,把事情做了。
首先,于同杰不缺钱。
自从被栋哥领进门之后,钱拿到手的那一刻他顿时就悟了。
只要头脑灵活,挣钱并不是一件难事。
他以前做过不少苦力活,进过工厂下过工地,也帮人修过房子。
不管晴天下雨,身上的衣服都是那几件。
从初中到高中,黑黝黝的脸显得呆板。交朋友也不容易,即便再怎么泰然自若,自尊心存在感依旧强烈。
如果是之前,他可能就收钱把事情办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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