但在那之前,翟达还有一个先决事项要处理:那就是把“研究所”的架构提前锁定。
在了解了一下相关规则后,翟达发现除了注册公司,自己似乎还有一个更贴切的选项。
那就是注册一家“研究院”。
排除掉官方、大学设立的研究机构外,对民间开放注册的研究院总共分两类:
一类为“民非性质研究院”,企业、单位、社会团体成立的非盈利性质研究机构,比如什么“XXX教育研究院”、“XX书法研究院”,这些组织主要图个名头,不允许进行盈利性质活动。
第二类,也就是翟达的目标,乃是“工商性质研究院”,其注册规则与一般企业基本相同,比如“XX中医研究院”、“XX水上科技研究院”等。
这一类研究院,基本可以简单的看做后缀不同的公司,只是名字多了一层科研色彩。
该挣钱挣钱,该开票开票。
在翟达熟悉的后世,这种工商性质研究院基本已经全面收紧了,因为仅仅是名字,就对市场和老百姓有一些误导性,部分草台班子经常挂羊头卖狗肉。
但09年,翟达确实可以拥有一家以“研究院”为后缀的“公司主体”。
并且多方考虑后,翟达决定个人独资来注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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