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大明只觉得安康和黄鹏之间可能有什么亲近的关系,所以才回来给黄鹏做主。
至于安康说的什么领导......在李大明印象里,这更是安康惯用的套路而已,是吓唬人的手段。
安康翻开合同,仔细的看了看。
写合同的人很聪明,土地并没有不合法的买卖,而是进行了租赁。
以三亩地每年一千元的价格租给了甲方,租赁期限为三十年。
黄鹏已经五十多岁了,三十年的租赁年限,怕是到死都拿不回自己的地了。
这样一来,事情发展到这一步也是合理合法,毕竟合同上还有黄鹏的签字和手印。
安康知道,这一切都是李大明从中作梗,更知道他肯定在中间捞了好处。
坑害自家村民,把村民当成自己牟利的手段。
安康越想越气,忍不住骂道:“你怎么这么坏呢?”
内容未完,下一页继续阅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