蒙顿呆愣的眼神盯着安盖的举动,憨憨道:“安盖,衣服和靴子早晚都会弄脏的。”
安盖走到蒙顿的身边,再次仔细检查了一遍靴子:“蒙顿,你不要管我,我第一次穿上这么好的袍子。
还有这个软皮靴子,你知道走路的时候我的脚底有多舒服吗,我实在是太喜欢了。
七神哪,你不明白的,在我的认知里,只有贵族才能这么装扮,而这个竟然是我的兵士袍。”
克莱勃的兵士蓝袍,和贵族们的衣服相比起来,染色工艺和材质上差了好几个等级,主要是安盖的见识不够,这是个美丽的误会。
颜值也是一种战力,格林非常重视兵士服装的美观度和统一性。
平民出身,后来流浪汉般的佣兵生活,安盖是人生第一次穿上这么正式好看的衣服。
蒙顿憨憨地道:“大家都这么过来的,过段时间习惯就好了。以前我们还都是灰色袍,最近才改的蓝袍。”
安盖挠了挠后脑勺,不好意思地道:“我可能要久一点才能习惯。”
见安盖对这些穿着感兴趣,蒙顿又道:“我们俩今天再多杀一些,动作要快点,溜进来的佣兵一共没有多少,因为你是大人的贴身护卫,今天表现好一点,有可能提前拿到绣着克莱勃纹章的披风。”
安盖双眼一亮道:“我怎么没见过,你有了吗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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